中午喝了一些啤酒后,一女子晚上9点驾车上路被查,仍被检出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日前,青岛开发区交警三中队组织警力在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设置卡点严查酒驾违法行为。21时02分,民警在对一辆鲁B号牌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女驾驶员涉嫌酒驾,随后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
下车后该女驾驶员辩称没有喝酒,是身上喷香水了、口中嚼了口香糖的原因,然而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发现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面对这一结果,驾驶员王某承认中午喝了啤酒,又称驾驶证刚从境外转入青岛,还不熟悉国内的法律。
最终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