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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考评"优秀"奖10万

2019-05-16 18:19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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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青岛新闻网5月16日讯 (记者  张萍 通讯员 王雨君)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期我市出台《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协议管理办法》,将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授予“青岛市专家服务基地”称号。


管理办法中明确,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负责项目的专家或入站专家中有较高学术权威、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能够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起带头作用的知名专家担任。

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续签。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增加新的专家的,由设站单位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后,可随时入站。


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授予“青岛市专家服务基地”称号。此外据相关文件,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对专家工作站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成果奖励。


管理办法对专家工作站的资金使用作了详细规定。设站单位对一次性资金补助和一次性成果奖励应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代为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其中,劳务费的支出不超过资助总金额的15%,管理费的支出不超过资助总金额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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