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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5岁女孩在幼儿园磕伤下巴,后期治疗谁负责?

2019-06-01 08:08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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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长山路的岳女士家中有一个5岁大的女儿,上周在幼儿园里受了伤,而且伤得还不轻。

说到自己受伤的女儿,岳女士心疼的直掉眼泪。岳女士的女儿涵涵(化名)今年5岁,在曹县路的幸福之家融合幼儿园上中班。5月23号,岳女士像往常一样,把女儿送到幼儿园,可是到了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接到了老师打来的电话。说涵涵摔倒了,听说女儿受了伤,岳女士一刻都不敢耽误,立马和涵涵的姥姥赶去了医院。

一条三厘米左右的伤口,横在涵涵的下巴上,这么深的伤口让岳女士吓了一跳。岳女士考虑到今后会留疤的问题,她再三考虑,最后选择了在青大医院的美容科进行缝合。

伤口缝合结束,岳女士带着涵涵回了家。出事的当天晚上,涵涵的几位老师也登门看望了受伤的涵涵,岳女士心里仍然有些疑问,孩子到底是怎么受的伤?

事后,岳女士查看了当时幼儿园的监控视频,也证实了女儿说法的真实性。

岳女士说,当时看了监控,女儿确实是在做活动的时候受了伤,据涵涵所说是地太滑,而且没有任何的防滑措施。在岳女士看来,幼儿园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前期治疗所有的费用,也都是幼儿园垫付的。起初,岳女士也对幼儿园的态度也比较满意,直到28号,幼儿园的园长,主动约见了岳女士。

园方表示,后期的治疗费用不能再继续垫付了,可是岳女士说,涵涵后期还需要复诊,包括伤口的修复和除疤治疗。可是对方说了,费用需要岳女士先垫付,事后,凭交费单据,进行审批报销,至于报销的金额,不一定。听了对方的说法,岳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在岳女士看来,孩子在做活动的时候是按照老师的要求,也没有调皮捣蛋,摔倒时也没有任何的防滑措施,这个责任,理应幼儿园全部承担。可是事到如今,对方却直接要求岳女士走法律程序,这让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行动员和岳女士一起来到了幸福之家融合幼儿园。

幸福之家融合幼儿园的刘园长表示,当时孩子摔伤,幼儿园态度非常积极,配合家长给孩子进行治理。可是后来,岳女士提出了各种各样检查的要求,在他们看来,都是没有必要的。目前为止,已经垫付了8000元左右的医药费。那么岳女士提到过,今后的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部分,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而对于园长的说辞,刘女士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而唯一的诉求就是给女儿修复疤痕。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最后,岳女士也表示,自己接下来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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