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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验学校启动2019转学工作 开放196个学位

2019-06-05 16:18 作者:于泓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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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6月5日讯(记者 于泓)日前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实验学校官微了解到,作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青岛实验学校将启动2019年转学工作,2019年计划面向高新区学区接收三至六年级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194名,其中三年级5人、四年级59人、五年级63人、六年级67人。

具体转学条件如下:

根据《红岛经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暂行办法》(青高新人教发〔2018〕38号)要求,优先接收高新区学区“两证齐全”户籍地学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高新区学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

高新区学区是指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不含河套街道和红岛街道)区域。“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截至通知发布当日)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至通知发布当日);“齐全”是指学生户籍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学生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要求共有产权比例为100%。落户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5日。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各类用人单位正规就业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一是截至2019年8月31日,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我区正规就业一年以上,且社会保险缴费截至报名当月按月连续缴纳;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三是截至2019年8月31日,父母一方在我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一年以上。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两证齐全”的户籍地学生

1.公安部门核发的学生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产权人的身份证;

4.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5.学籍相关信息。

(二)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我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

4.学生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学籍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具体上传材料以报名系统提供的模板为准。

报名时间、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两证齐全”户籍地学生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将根据第一批次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第二批次报名。如接收,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详情可关注“青岛实验学校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网址

6月10日0:00——6月12日23:59登录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点击首页左侧对联图片“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资料,超过网络报名时间将不再接收报名。

报名录取方式

参照《红岛经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暂行办法》,转学学位安排,采取网上积分报名、分批次申请学位、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的录取方式。第一批次“两证齐全”报名人数超过转学计划数,就不再接受第二批次外来务工就业子女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转学计划名额时,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不再组织积分排名。学年中途不再接收转学报名。

转学工作流程

家长网上积分报名,学校初审,公安、国土、人事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确认网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的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结束后,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青岛实验学校转学咨询电话:58753773

监督电话:669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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