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9年及以后介绍扶贫协作地区(甘肃陇南、贵州安顺、河北邢台、山东菏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青岛用人单位就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的,可申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每介绍1人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注册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