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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市通报10起干部违纪问题 其中一人被逮捕

2019-07-01 07:11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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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

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指定牟平区纪委监委对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德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德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为黑恶势力组织成员在案件查处中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孙德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孙德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照市

日前,中共莒县纪委、莒县监委对莒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邓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兵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的外出旅游、查体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多次组织公款消费、公款送礼;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拖欠村干部工资挪作他用,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承发包,违规集资、安排企业顶名贷款,由财政资金支付高额利息,造成国家财政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于个人使用,涉嫌贪污犯罪;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聊城市

茌平县杜郎口镇东大刘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延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7年6月,县纪委对东大刘村土地流转收入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时,刘延双找到村民刘某立,要求刘某立为自己侵占的14869元伪造收到条。2017年6月27日,核查组找刘某立了解情况,刘延双嘱咐刘某立与核查组承认给其打了收到条。刘延双伪造证据、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合并处理,刘延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茌平县国土资源局洪官屯镇国土所所长王学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9年2月,县纪委察访组对国土局值班情况进行核查时,王学智为掩盖事实、逃避组织处理,不如实交代当天行程,谎称2月9日值班途中遇到车祸阻碍交通导致其值班迟到,以此来掩盖其未进行值班的事实。王学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度假区于集镇主任科员王焕玲,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姜勇。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21日,聊城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于集镇巡察期间,发现镇主任科员王焕玲、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姜勇两名同志违反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将处于缓刑期间工作人员的2015年及2016年度考核档次评定为合格。王焕玲、姜勇二人作为前后两任组织委员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并对此负领导责任。于集镇党委对王焕玲、姜勇两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度假区朱老庄镇全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玉旺。朱老庄镇全营村村委会在2015年至2017年村中水费征收过程中搭车加码,三年共计加收群众水费38208元,并使用多收取的费用自行列支用于村内拉电、挖沟、修路等村务支出。陈玉旺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乱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朱老庄镇党委将陈玉旺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

近日,沾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滨州市沾化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侯涛(正科级)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新街道山旺埠村党支部原书记程兴良优亲厚友等问题。2015年3月,程兴良担任山旺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不符合条件的岳父、岳母(均为山旺埠村村民)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另外,程兴良还存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1月,程兴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码头镇西站村党支部书记张茂斌吃拿卡要问题。2013年,张茂斌在收取村民任某300元钱后,为任某因病瘫痪的丈夫申请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后因党员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未通过没能办理,张茂斌将300元钱退还给任某。另外,张茂斌还存在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9年4月,张茂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山镇王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传生,党支部原书记管忠、管厚等3人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王世村原低保户张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长期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任王世村党支部书记管忠、管厚以及村委会主任张传生,对张某家庭收入情况未认真核实,在多次清理清退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2019年5月,管忠、管厚、张传生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烟台、日照、聊城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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