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用电高峰,
从2014年到现在,
山东居民用电
一直采取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
从1日起,
山东省将实行新的居民阶梯电价!
省发改委明确阶梯电价,
实行范围为“一户一表”用户,
全省从7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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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新政策里有哪些变化呢?
阶梯电价调整 居民用电收费不变
△周荣臻 青岛供电公司电费电价管理专工
◎工作人员介绍,从7月1日起仍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三档计费
基础档位月用电量在210度及以下,每度收费0.5469元;
月用电量在210到400度,每度加价0.05元;
超出400度,基准价再上调0.3元。执行周期按年执行。
△周荣臻 青岛供电公司电费电价管理专工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主要对工商业单一制电价进行了再次下调。
不满1千伏的单一制用户,每度电下调了0.0333元;
1到10千伏的用户,每度电下调了0.032元;
35千伏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每度电下调了0.0308元。
◎本次新政的执行期为五年,有效期将持续至2024年6月30日。
完整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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