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9日讯(见习记者 丁淑华)近日,有网友在青青岛社发帖反映,在敦化家园小区南区的宣传栏上看到了“助老电梯”项目的宣传,但是百度了之后有可能是骗局,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
广告上写着,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无偿建设、有偿使用的广告语,还附有全国老龄办文件的影印版。由于广告上“免费加装电梯”的口号,引起了业主的讨论。
记者根据广告上的信息,联系到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山东分公司,负责人刘经理说,该项工程正处于调研阶段,在海报上印有的相关文件,为了表示公司是响应国家号召。工程目前正在征集居民意见,如果达到一定支持比例,会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之后会将施工计划和使用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刘经理表示,电梯使用的收费标准由发改委、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制定,暂定为2、3楼0.2元/次,4、5楼0.25元/次,最高楼层778元/年。
敦化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情况后回复,此处助老电梯宣传为企业广告性质,非政府行为。为避免误导居民,社区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记者从全国老龄关爱网了解到,助老电梯工程项目是基于全国老龄办2016年73号文件《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对楼梯、电梯、扶梯等住宅建筑节点进行改造的工程,由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去年,北京、江苏、福建、河南等地作为首批试点最早展开运行。
敦化家园小区“助老电梯”广告上负责公司自称为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记者联系了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未在山东授权分公司开展助老电梯项目,并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如发现违法行为,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装电梯的流程为:首先实施主体向各区市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市)政府牵头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区(市)政府牵头部门组织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代表、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等召开可行性论证会,综合参会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明确同意的,实施主体方可依法开展工作。
接下来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实施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设计,设计单位应对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负责。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实施主体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步是手续办理阶段,包含规划管理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监督检验手续等;最后是竣工验收阶段。
关于老楼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业主自筹资金、所涉及房屋分户账中的专项维修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