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即墨区人们法院应蓝村镇政府邀请,在蓝村镇召开制鞋产业防控风险座谈会,座谈会由蓝村镇党委副书记于宗志主持,即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韶先,蓝村法庭庭长张国先以及蓝村镇部分村庄负责人、制鞋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张国先对即墨法院审理的涉蓝村制鞋企业案件进行了分析,指出现阶段蓝村制鞋企业在运营中普遍存在买卖合同签订不规范、制鞋企业货款结算不规范、成品鞋物流运输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并从加强行业规范、加强物流托运企业的监管、加大制鞋企业法律培训力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四方面提出了建议。
赵韶先指出,蓝村镇制鞋企业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往往过于相信合作伙伴,在签订合同、交付货款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导致在纠纷产生时因缺乏有效证据而导致诉求无法被支持。为此即墨法院制定了买卖合同的规范模板,希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可以进行借鉴,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即墨法院也将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通讯员 梁秀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