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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酒后驾车去世父母状告酒友 同桌好友摊责赔款

2019-08-21 12:04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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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去世 同桌好友摊责

本报8月20日讯 近日,老王一家四口诉儿子朋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以法院主持调解结案。老王和老伴去年来到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老两口均是肢体二级残疾人,独子的去世让这个家庭承受了莫大的打击。儿子小王与朋友小李、小张在去年的一天晚上聚会饮酒,酒后驾驶摩托车载朋友小李回家途中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老两口是残疾人,儿媳在家照顾两岁多的孙子没有工作,儿子的去世让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老王认为当晚与儿子一同饮酒的朋友对儿子酒后驾车行为没有劝阻,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因为对法律不了解也无力支付请律师的费用,无奈之下来到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

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简化了审批手续,第一时间安排承办律师了解案情。承办律师接案后积极同受援人和小李、小张进行了多次沟通,力图通过调解解决矛盾,遭到小李、小张拒绝。于是,承办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81601.85元。后因证据不充分,原告降低诉讼请求为3万元。经过开庭审理、闭庭和庭后调解,因赔偿数额与诉求差距太大,久调无果。经过承办律师多次沟通,终于在主审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小李补偿原告人民币12000元、小张补偿原告人民币10000元,在承办律师的督促下,现都已履行完毕。

无论赔偿和补偿数额多少,都弥补不了家人心中的伤痛。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另外,饮酒人对于自身的酒量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饮酒要适度,对于他人酒后驾车的行为一定要尽可能劝阻甚至阻止,防止悲剧发生。(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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