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青岛交通运输局官微发布通告,两辆出租车被依法立案处罚并长期停发机场营运。
7月8日,鲁U-T4817号出租车从机场载客到城阳区仙山东路,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收取车费30元,且在调查过程中,驾驶员拒不承认错误。
8月20日,鲁U-T3462号出租车从机场载客到民航路如家酒店,驾驶员因嫌路近态度差,未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以上案件均引起了当事乘客严重不满,严重损坏了岛城出租客运行业的声誉和机场国际窗口形象,青岛流亭机场客运车辆服务中心已对涉事出租车分别依法立案处罚并长期停发机场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