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泰安、滨州、烟台、潍坊、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威海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
刘玉华、陈汝忠为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洪涛、房强为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肖丽娟、戚恩雨为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刘旭朋为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王子明、许宏妮、邢海文、张莉婧、陶建军为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延伟的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宏妮、郭贤杰、谭鹏飞的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淑燕、谭秀京的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海波的提请,决定任命:
侯文金为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傅世涛为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德纯为威海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
周德纯的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霞的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笑丰的威海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傅逊的提请,决定任命:
梁志杰、戴宗进为威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邱洪京的威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金明的威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向阳辞去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
黄明春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黄明春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的提请,决定批准:
谭鹏飞辞去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连业文辞去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的提请,决定任命:
谭鹏飞为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敖国良、李洪新的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健、孟宪和、刘琼、李萌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夏侯俊涛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泰安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19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梁久军为泰安市教育局局长;
刘兆泉为泰安市民政局局长;
姜士科为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伟泰安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梁久军泰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兆泉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滨州
滨城区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李福友请求辞去代表职务,滨城区人大常委会已召开会议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福友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365名。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的提请,于2019年8月29日免去:
魏凯的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8月29日任命:
李军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8月29日决定: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军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烟台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张波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王晓军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姚秀霞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隋子林为烟台市民政局局长;
刘学祥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秀霞的烟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冬的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任命:
于成乐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王海林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吴小鹏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福坤、孙积波、杨少华、张德胜、张敏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小鹏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海林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于成乐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批准任命:
曹仲海为长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潍坊
8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丁利民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长田庆盈的提请,
决定任命:
刘建成为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鹏为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鞠增玉为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徐润启的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刘建成的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伟的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的提请,
任命:
李向阳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树政同志辞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决定:
李向阳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的提请,
免去:
张福全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邓树刚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杰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光锘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仁升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玉忠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法玉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月明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国峰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穆文华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代守清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立华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殷江泉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锡洪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康旭峰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玉之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丰田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文德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建太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建国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乔雷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淼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栾鹏远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营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志远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决定任命:
王晓军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任命:
董国华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金涛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纪红广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董国华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金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监庭庭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免去:
任海涛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威海日报、泰山晚报、滨州日报、山东政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