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60名,具体职位、用人单位和招聘计划等详见《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青岛市户籍;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至26周岁(1992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有训犬经验并取得训犬相关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准驾A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需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退役军人、持有准驾A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训犬经验并取得训犬相关资质的人员应聘相应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体详见附件1;
(五)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身心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不低于1.60米,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相关要求;
(七)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招聘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应聘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
(一)信息发布: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4日--2019年9月16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地点: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警官培训中心(马山预备役部队西邻,公交车马山公园下)。
(四)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下载并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2.应聘人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7.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
(五)现场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初检,审查合格的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4)。当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职位计划的3倍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职位计划3倍比例的,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六)量化加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比例内的应聘人员具有以下资质或专业技能,并能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认定的,分别予以量化加分:
1.中共党员加3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2分;
3.法学类、公安类专业毕业加3分;
4.退役军人加5分;
5.有训犬经验并取得训犬相关资质的加5分;
6.受到省、市、区表彰奖励或在部队期间受到一、二、三等功表彰奖励的,分别对应加8分、6分、4分;
7.持有A、B、C类机动车驾驶执照,且安全驾驶准驾车型两年以上的分别加4分、2分、1分。
以上量化加分所列情形可累计,经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的量化加分在公布参加体能测评名单时一并公告。未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量化加分”材料的,不予认定。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具有不得应聘的任一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2:00-4:00),凭报名身份证到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西楼501会议室(即墨区振华街152号)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量化加分情况、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发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参加测评人须填写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如因隐瞒身体状况或因个人原因发生身体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果产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下一考核程序的资格。体能测评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辅警职位三”(见附件1)的人员,在查实无重大交通违章、违法问题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二)面试
体能测评达标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发布。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考核程序的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80%,量化加分(累计)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加分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发布。
应聘“辅警职位三”(见附件1)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还需进行汽车道路驾驶达标测试,测试合格的参加体检,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确定,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量化加分加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量化加分加权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优先聘用、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公开。
(四)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现实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进行岗前训练,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或劳动合同期满,如遇变更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自愿继续从事辅警工作的可与即墨分局签约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后,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劳动合同期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面试合格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失,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的递补人选中,按照招聘考核程序和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面试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时,递补工作终止。
递补工作终止后,本公告招聘职位仍有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本次招聘缺额职数,择机再次发布招聘公告进行第二轮次招聘,招聘程序、招聘资格条件等与本次招聘一致,直至缺额职位招聘额满或再次发布相同招聘职位公告为止,第二轮次招聘的面试成绩当次有效。
七、工利待遇资福
辅警配发服装,缴纳“五险一金”,月实发工资3000元左右,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实发数额。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考核程序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等原因不能胜任应聘职位工作需要,以及查实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服从工作分配等原因逾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签定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负责解释。
(五)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个人招聘或协助从事本次辅警招聘工作,应聘报名及内部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公安机关名义的招聘行为与公安机关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咨询电话:66583079、66583083。
附件:
1.《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