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9日讯(记者 闫玥)记者从事人社局获悉,青岛生源特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可以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的有关要求如下。
自2019年起,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2019年青岛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应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申报,采取即时申报、每季度季末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特困毕业生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其中,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残疾毕业生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二)信息审核。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后,系统对申请人申报条件进行自动校验,由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确认。(三)补贴发放。对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申请人在青有参保记录但没办理社保卡的,可到任一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开卡手续。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由申请人户籍地区(市)承担,市财政按照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自行负担)。补贴资金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财政年初将市级负担的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区。
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对骗取、虚报、冒领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记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对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信息系统标记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