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例!市南法院发出首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令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南区人民法院9月25日发布:市南法院执行干警日前奔赴北京,将限制消费令、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到被执行人辛某之子王某某就读的高收费私立学校。据悉,这是青岛法院发出的首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令。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辛某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北京某公司、辛某因拖欠青岛某公司电影版权费,青岛某公司诉至市南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北京某公司、辛某共欠青岛某公司买断版权发行费270万元并分期偿还上述费用。判决生效后北京某公司、辛某拒不履行上述义务,青岛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市南法院在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
2018年6月,被执行人辛某迫于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再次约定分期偿还。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但之后辛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市南法院依法恢复执行,并将辛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按照辛某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送达。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辛某之子在北京某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但不知道辛某孩子的名字和就读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为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市南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北京,先到公安机关查出了辛某及其孩子王某某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身份信息,为了确定王某某就读学校,执行干警又赶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进行查询,查出了王某某就读的学校。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该学校,向学校出示了相应证件和法律文书,起初学校因从未遇到此类情况,开始配合并不积极,执行干警遂联系北京教育委员会及当地法院一同到学校进行协调,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耐心讲解,学校终于打消顾虑,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通过调取辛某之子王某某的在校证明、收费标准、辛某付款凭证,得知该学校收费昂贵,每年的学费高达20余万元。市南法院依法向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学校同意在一个月内按照规定为辛某之子王某某办理退学或转学手续。
被执行人辛某反复违背和解协议,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违反法律规定让自己的孩子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其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严厉打击。下一步,市南法院将对学校的后续行为进行跟踪,确保学校履行上述义务,同时若辛某继续不履行相关义务,市南法院也将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