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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不全 通道被占咋办?权威信息在这

2019-09-26 05:00 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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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在线

9月25日,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姜大宁做客《行风在线》。

今年以来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共接出警8313起

其中有579起是火灾

火灾发生率同比下降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

物业公司有责任确保小区内

消防设施齐备且使用正常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

可以随时拨打

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姜大宁: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物业公司不能保证消防设施情况正常,将被处以最低5000元、最高50000元的罚款。

消防设施缺失会造成消防安全隐患,若违法情况长期存在,则说明物业公司职责不明晰。

在居民楼道内堆放杂物

占用通道、锁闭屋顶平台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1款3项、2款之规定依法查处。

个人(居民):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单位(物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停用报警,消火栓、喷淋等无水

灭火器挪作他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1款2项、2款之规定依法查处。

个人(居民):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物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设备瘫痪、器材丢失

不能使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1款1项规定依法查处。

单位(物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整改资金建议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第35条规定: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住宅区乱停车

占用消防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1款5项、2款之规定依法查处。

个人(居民):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单位(物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住宅起火往上跑还是往下跑?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姜大宁:

遇到火灾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楼上着火往下跑是对的,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1、楼道内充电电动车起火,燃烧的电池会产生剧毒浓烟,吸入后会致人昏厥甚至死亡,那么就不能通过消防通道逃生

2、如果是低楼层有大量引燃物,住户距离起火点有一定距离,也不建议下楼逃生,因为按照相关规范,高层住宅的入户门应该是合乎标准的防火门,建议市民可以关闭入户门,并在门上泼水或者用湿布塞住门缝阻碍烟雾,然后在家中报警呼救并等待救援。

如果高层住宅疏散通道被占用,或者防火门没有关闭,逃生时要看清疏散通道中是否有烟,如果烟雾太大切记不能硬闯。

市民应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使用灭火器或者消防栓在火情初期及时扑灭。

目前,市民可以在全市57个消防站点免费体验学习,掌握基本的灭火和消防逃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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