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泉州路21号甲悦泉公寓3层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4份;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5)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需提供);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记录;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5、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速录和面试两个环节。
1、速录
速录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按照速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的速录成绩不得低于50字(正确字数)/分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 /)公布。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招聘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公布。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监察室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有关说明
1、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工作,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相关待遇平均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交通费、午餐费、服装费、体检费等),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人均6700元,按照考核等次发放。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