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29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赵敬美)张某(男,36岁,胶州人)盗窃自己工作公司的电缆被发现,单位领导为原谅其初次犯错,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内部处理。可张某不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起了报复心理,又重新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曾经对自己网开一面的公司,而这一次张某终于因为自己的报复心理和犯罪行为得到法律的制裁。
2019年10月5日,胶州市公安局胶东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公司的报警称,公司内价值1万余元的电缆被盗。接到报案后,胶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办案民警在调取公司监控后发现,当天凌晨4时许,一男子扛着大约5米长的电缆从厂区监控下方闪过,由于厂区监控较为模糊,一时间无法确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办案民警根据视频拍下的嫌疑人行踪,扩大范围顺线追踪,最终在距离作案现场5公里的大沽河附近锁定了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身份,于10月11日将在九龙办事处的一家工厂内工作的张某成功抓获。
经审查,张某供述了他三次作案的犯罪事实。2019年6月份,张某看到公司车间随处可见的电缆便动了歪心思,于是趁人不备将一些电缆放在车内,没曾想在下班离开公司时被保安发现,于是保安将情况报告给公司领导。考虑到张某是公司的员工,这次盗窃的电缆价值不大,为给张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公司领导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将张某进行思想教育后开除。对于公司这种做法,张某非但没有感动,反而起了报复心理,2019年9月30日、10月5日,张某两次进入公司内盗窃电缆,并将盗窃的电缆卖给废品收购站,涉案价值1万余元。
令人感慨的是,张某家里由于拆迁经济状况并不差,有车有房,在因为第一次盗窃被发现离开原公司后,又找到了一家工厂上班,只因对当初开除自己的公司怀恨在心,便再次实施盗窃行为。而这一次,他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为自己的未来唏嘘。
目前,张某因盗窃罪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