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和《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要求,我市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19年10月3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停限产、限排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城市主次干道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每日增加1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总体增加6次。停止所有施工工地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和渣土运输,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港口码头、物料堆场作业。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市建成区内禁行重型柴油货车。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三、公众健康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化原则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链接:10月31日至11月3日空气质量潜势预报
青岛市生态环境检测中心今天上午发布:受西南方向沙尘回流传输及浮尘影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自10月30日9时降至轻度污染,16时降至重度污染,31日10时AQI为158,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10。经与市气象部门会商,今天我市弱南风,浮尘天气持续,预计空气质量在轻-中度污染之间波动;11月1-2日转为偏东风,气象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会有所改善;3日受冷空气影响,转风初期风力较弱,气象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可能会出现轻-中度污染。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