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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一处"违建"最少7个月 拆违法定程序了解一下

2019-12-05 10:53 作者:李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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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5日讯 (记者 李倍)违法建筑占用公共空间、侵占公共利益、影响社会公平、威害公共安全,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天,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博彤做客《行风在线》时,就市民普遍关注的拆违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让违法建筑无所遁形卫星遥感可及时监测违建形成

此次访谈中王博彤介绍,关于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已经有了卫星遥感的监测手段。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用的卫星遥感监测已经实现了全覆盖,通过总体规划与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可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筑。

而对于卫星无法监测到的室内或者地下违法建筑,还需要市民积极举报。如市民发现违法建筑,可拨打电话12319或12345进行举报。特别是12319专门开设了违建专线,专门受理关于违法建筑的投诉。

拆违要走法定程序一处违建从立案到拆除最少耗时7个月

此外,王博彤在此次访谈中透露,拆违工作并不像市民想象中的接到举报即可“一拆了之”。近年来,我市拆违力度不断加大,对责权明确、事实清楚的违建已基本治理。剩余尚未拆除的违建中,多数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由于历史上的复杂原因无法出具合法手续,且存在时间过长,无法对其“一拆了之”。

同时,王博彤介绍,拆违工作也不是“说拆就拆”的,拆除违法建筑从立案到拆除最少要经历7个月的时间。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到违建现场进行初步勘察,确认属实后方可立案;之后对违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询问当事人,对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责令其立即停工。

对情况属实、权责分明的违建,综合执法部门将做出限期拆除罚款的决定后要将执法文书送达违建当事人,如果违建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并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结案。如违建当事人逾期不拆除违建,才会实施强拆程序。

王博彤透露,强拆过程中,违建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为60天;也可申请行政诉讼,诉讼期为6个月。如违建当事人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且不拆除违建的,综合执法部门将下发书面催告,并听取违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于确无正当理由但仍不拆除的,综合执法部门将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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