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7日讯(记者 丁淑华)“这笔贷款太及时了,解决了困扰我好久的创业启动资金问题,感谢退役军人部门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让我们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即墨区退役军人谭明明领到20万元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后激动的说。这是青岛市发放的首笔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也标志着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全面启动。
据悉,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由商业银行按规定审批办理,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贴息,这是一项措施实、含金量高的优惠政策。该办法规定,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银行可按照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的贷款额度发放创业贷款,最长3年,并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这对于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创业融资困难、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积极性、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青岛农商行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实施“一窗受理、同步审核、联合办理”工作机制。退役军人到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后,银行同步进行资格预审,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办理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广大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办理程序
1.申请。退役军人本人向创业地的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资格认定表》,提供申报材料、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2.资格认定。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进行退役军人身份查验和信息核对,收齐申报材料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送经办银行进行资格预审。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办银行同步审核申报材料,联合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资格认定表》中签署审查意见;经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体研究后,及时将资格认定意见送经办银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资格认定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办理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经办银行通知退役军人面签办理贷款手续(若需补充材料,经办银行须提前通知),确认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发放。
4.备案。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手续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资料交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存档。
市民朋友关于青岛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办理问题,可咨询各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