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时满鑫 吕佼)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10月份,青岛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县处级以上正职出庭应诉71案,占负责人出庭案件的14.29%;11月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55%,县处级以上正职出庭应诉27案,占负责人出庭案件的13.24%。
2019年1至4月,青岛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处于落后状态。对此,青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抓手。青岛市委将该项工作列入“平安青岛”建设攻势作战方案,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硬性目标要求。
青岛市政府作出“分析败诉原因,抓紧源头解决”“败诉率高的部门,市级主动分析,加强对下指导,使区(市)行政行为更加规范”等部署。
青岛市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专项听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告,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履行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对接,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解决了‘告官不见官’问题,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化解行政争议。”青岛市城阳区副区长李明钢对记者说。
针对如何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青岛中院准确理解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自2019年5月起,对于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逐案发放负责人出庭建议函,提示被诉行政机关依法按规定出庭应诉,并释明不出庭应诉的法律后果。
青岛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印发《青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相关要求等,并明确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内容,建立起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
自2019年5月起,青岛中院每月梳理汇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市司法局形成通报,发送各区(市)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案件,每发现一起由市司法局通报一起,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