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经请示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必须交易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开评标活动
自2020年2月3日起,除疫情防控应急采购和特殊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外,原则上应当暂停进场交易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采购项目,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在此期间,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不再提供现场办理CA电子证书、电子招投标窗口咨询服务。
二、加强对疫情防控应急采购和特殊急需项目开评标现场管理
涉及疫情防控采购的入场交易项目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特殊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确需进行开评标活动的,应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进行。
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招标(采购)人应当会同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 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所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三是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各区、市分大厅、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