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3日讯(记者 刘倩倩)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截至2020年2月3日12时,青岛市各级财政筹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5亿元,其中市本级落实资金2.1亿元,区市落实资金2.4亿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财政局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疫情发生后,市财政局立即建立资金保障工作预案,提前安排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2020年预算资金。预拨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建立拨款直通车,放宽业务受理时限要求,实现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拨付。
与此同时,强化全方位保障。一方面,将疫情防控过程中感染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牵头出台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患者救治补助、参加防治工作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所需防护、诊断、设备等经费予以保障。此外,下发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通知,将新型肺炎疑似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与确诊患者同等享受免费救治。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推进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明确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产品无需审批。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产资源调配职能,市财政公物仓节假无休、全天开放,做好资产购置、办公设备及物资调配、周转等工作,配送周转资产1000多台(套),充分满足医疗卫生、疫情指挥部等部门和机构战时办公需求,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