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给许多市民的日常办事增加了难度,有的市民来电反映办事不方便。日前,我市出台了“便民16条”,12345帮您梳理出了市民关注比较多的几项措施。
一、医疗救治方面
1.开展互联网诊疗。全市3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互联网诊疗服务,市民和发热患者可登陆“慧医APP”或“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问诊咨询。
2.设置发热门诊咨询电话。全市设置发热门诊的 35家医疗机构开展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针对有发热、咳嗽、全身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或类似症状,提供在线咨询。
3.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通 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0532—85669120),提供与疫情相关的心理援助。
二、交通管理方面
1.开展交管业务网上办。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可以通过“交管 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直接在网上办理。
2.延长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确有生产生活需求或疫情防控人员,以及物资运输保障等应急需求需驾车出行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将不予处罚。
三、生活服务方面
1.开展网上招聘服务。在青岛人才网(网址:http://rc.qingdao.gov.cn/)开设青岛“招聘 e站”人才供需对接平台,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求职者找工作难和企业用工难问题。
2.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的,可参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便民指引”登录网上营业厅办理。若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可提前与各管理处营业大厅电话联系沟通,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业务,同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业务办理所需影像材料传至管理处办理相关业务。
3.户籍业务实行延期办理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办结的各项户政业务,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其中持有的注有办理期限的“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有效期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