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签证延期和停居留证件办理的提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对现阶段有关外国人签证延期和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做出提示。
✪关于居留许可复次申请的,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前来办理,外国人本人无需到场。对于近期入境的外国人,需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有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前来办理。
✪关于居留许可新办以及签证延期等确需外国人至现场的,需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有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结束后前来办理。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签证、停居留证件过期的问题,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前期有关通知,对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按时出境且无法及时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依法依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予逾期居留处罚。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咨询电话:0532-66573250,非工作日可拨打:0532-66573200。
(记者 蔺君妍 来源 青岛日报客户端“青岛观”、青岛公安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