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10起
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年2月28日)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度市新河镇潘家洼村党支部书记潘松军违规参加聚会问题。1月26日、1月30日,潘松军作为党员干部,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加聚会,造成不良影响。潘松军被免职。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姜家村党支部书记陈刚、党支部委员陈欣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问题。1月28日、2月1日晚,陈欣先后两次脱离执勤岗位,在休息室内违规与村民聚集打牌,陈刚发现该问题后不予制止,且提供酒水供聚集人员饮用,造成疫情防控隐患。陈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姜秋松擅自脱岗问题。1月27日下午至1月30日,姜秋松在待岗备勤疫情防控工作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姜秋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北门里村村委会主任侯强,北窑村村委会主任张玉强,北街村村委会主任王磊擅离职守问题。1月26日至1月31日,侯强、张玉强、王磊在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日益严峻情况下,不认真履行防控排查工作职责,未履行请假程序,擅自出国旅游,造成不良影响。侯强、张玉强、王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北区合肥路街道河马石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改制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马东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月31日至2月10日,马东初落实群防群控部署要求不到位,明知该公司负责的某小区检查点存在值守不严、纪律散漫等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合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陶刚,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冯辉,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青对上述问题跟踪关注、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马东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刚、冯辉、刘青受到通报批评。
崂山区中韩街道文张社区党支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月17日,文张社区党支部违反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擅自加码要求企业员工在出入证明上加盖社区公章,造成企业人员出入不便,影响了企业复工复产。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平波受到通报批评。
城阳区城阳街道百埠庄社区党支部委员郭新方乱作为问题。2月21日,郭新方带班值守社区期间,擅自以未办理复学复工人员健康卡为由,拒绝返青人员入住小区,造成不良影响。郭新方受到通报批评。
即墨区北安街道李家疃村党支部书记李元春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不到位问题。2月18日,李元春未按要求将本村村民办理丧事信息上报社区备案,并对“白事”从简的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导致数十人聚集,造成防疫工作安全隐患。李元春被诫勉并通报批评。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太平路社区工作人员马丕显、闫姗姗落实疫情防控排查要求不力问题。1月29日至2月6日,马丕显、闫姗姗在负责辖区住户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未严格执行逐门逐户排查登记要求,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将未排查的住户上报为已排查,且上报情况与实际居住情况不符,太平路社区党委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失察失管,负有责任。马丕显、闫姗姗被诫勉,太平路社区党委受到通报。
李沧区李村街道玉清宫路第一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段孝娟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到2月10日,玉清宫路第一社区党委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对辖区内8个开放式居民楼座未及时组织进行封闭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造成疫情防控隐患。段孝娟受到通报批评。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要求,防止层层加码、跑调走偏。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推动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