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目前疫情实际,根据青岛市医保局通知精神,我市将2019年度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受理时限予以适当延长,受理截止日期由原来的3月底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困难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需先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医疗救助窗口)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市级核准为困难家庭身份后,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含门诊大病)费用才能按规定予以救助。困难居民被核准困难家庭身份以后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随着住院(含门诊大病)结算实行一站式救助,在核准困难家庭身份之前已经发生的费用,需要手工予以救助。
医疗救助按年度进行,有很强的时效性,超过申请受理时限没有提交申请的,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救助了。以2019年为例,2019年度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申请的受理时限是2020年6月30日,在6月30日之前申请2019年度医疗救助的,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按规定享受到医疗救助。超过6月30日没有申请的,镇街将不再受理,困难居民2019年度医疗费用也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救助了。
请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节点6月30日,有因住院(含门诊大病)发生费用数额较大、造成家庭困难的困难居民,抓紧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医疗救助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