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是大家都关注的事情
这不仅牵扯着自身的补偿
更意味着家乡的发展
近日,莱西公布了一批征地信息莱西这14个村又双叒叕征地了!征地范围涉及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等看来又有一大批地方又要迎来新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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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4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店埠镇桃源四号路南,桃源五号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埠镇葛家疃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河头店镇水蓬路西,泥湾头村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头店镇泥湾头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院上镇永安路南,梅园路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院上镇院上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30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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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6号)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开发区梅山路南、草泊村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草泊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南,南京路西侧至G204东侧,刘家庄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西贤都村、刘家庄村、前塔埠头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南,南京路西侧至G204东侧,北马庄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地块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北马庄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实验学校北、苏州路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地块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水磨灌村、草泊村、三里庄村、沟上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4月4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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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8号)2020年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30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26.658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姜山镇孙岚庄村、姜山六村、姜山二村,总面积7.6275公顷,涉及姜山镇孙岚庄村、姜山六村、姜山二村三个村土地。其中孙岚庄村土地5.2626公顷(旱地4.9131公顷、有林地0.1497公顷、农村道路0.0864公顷、沟渠0.0565公顷、其他草地0.0569公顷),姜山六村土地0.5033公顷(旱地0.0384公顷、有林地0.2061公顷、农村道路0.0024公顷、沟渠0.0891公顷、其他草地0.1673公顷),姜山二村土地1.8616公顷(旱地0.0071公顷、有林地1.6141公顷、沟渠0.06公顷、其他草地0.180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二:位于姜山镇姜山二村,总面积5.3445公顷,涉及姜山镇姜山二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4.3808公顷、果园0.1792公顷、有林地0.7162公顷、农村道路0.0493公顷、沟渠0.01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三:位于姜山镇姜山二村,总面积7.0364公顷,涉及姜山镇姜山二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3.6635公顷、有林地2.9721公顷、农村道路0.2352公顷、沟渠0.165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四:位于姜山镇姜山二村,总面积6.6499公顷,涉及姜山镇姜山二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5.9640公顷、有林地0.1714公顷、农村道路0.4059公顷、坑塘水面0.0982公顷、沟渠0.010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3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19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怎么样?有你们家么?
你期待家乡发展得越来越好么?!
当然,小编也要提醒大家
征地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千万不要有阻碍施工、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友情提醒
公安部门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堵门、堵路方式阻碍施工,借机索要好处或强揽工程、强行供料等违法犯罪行为。2.对已征用的土地,借口过往补偿标准“过低”为理由,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借机阻碍施工、索取好处等违法犯罪行为。3.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落地之际,采取抢栽、抢种、抢建大棚等农业设施,借机骗取补偿款等违法犯罪行为。4.其他借机阻碍施工捞取利益,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所以,大家在支持家乡发展的同时
也要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征收秩序
自觉抵制、举报骗取补偿、阻碍施工、
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
营造诚信、公平、公正的和谐环境!
来源:综合自莱西政务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