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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热电厂拟搬迁至小珠山惹争议?环保部门回应了

2020-04-14 16:24 作者:李倍 陈通 徐斌 宁冠宇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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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14日讯(记者 李倍 宁冠宇 陈通 徐斌)今天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副巡视员吴衍秋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就网友热切关注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网谈中,黄岛区恒光热电厂拟搬迁至灵山卫小珠山的消息备受市民关注。据悉,恒光热电厂拟搬迁区域,周边建有大量密集居民小区及商业配套,也是青岛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

对此,吴衍秋回应,青岛市恒光热电有限公司于2016年根据国家要求对环保设施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将环保设施的废气处置能力再提高,已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超低排放限值,该公司已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显示监测数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白天60dB、夜间50dB的标准限值;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余固体废物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热电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收到该项目的环评审批申请,无法判断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关于企业搬迁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建议咨询政府相关搬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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