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8日讯(记者 李倍)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提取及执法情况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取形式及执法情况做出了详细解答。
公积金加大执法力度 为370名职工追缴公积金726.92万元
此次访谈中王玉成介绍,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是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大对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积极与市财政局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今年1-4月份,通过受理职工投诉、主动排查、网上维权等多种渠道共计立案277件,通过现场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为370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726.92万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同时,12329服务热线是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维权投诉和提出建议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是广大市民了解公积金业务、表达对公积金领域意见建议的重要民声倾听渠道。2020年1-4月份,12329热线呼入总量为24.96万个,日均接听电话1253个。
王玉成表示,为更好的回应市民的咨询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扩充了客服坐席数量,并根据公积金热点知识认真组织客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启动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系统扩容升级工作,升级后的热线系统服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将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积金服务。
公积金能否“随便提”?官方答复:满足这11种情形才能提取
访谈中有网友咨询,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能否随意提取?对此,王玉成回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专项资金,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目前我市共规定了十一种提取情形,包括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等,职工符合其中任一情形均可提供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详细官方解答来了
目前,青岛公积金贷款规定,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如何计算?王玉成对此做出了详细解答。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借款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符合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3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30%×12×额度计算年限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官方: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
访谈中有网友咨询,住房公积金能否以工资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对此,王玉成答复,公积金不能以工资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