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微博账号接到网友举报,一用户名为“puritan1020”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辱警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青岛市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立即将此事报请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网警大队及长江路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当事人王某(38岁,男,自由职业)于6月17日在西海岸新区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后心怀不满,6月18日在新浪微博故意散布辱警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6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然辱骂交通警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和不尊重,请广大网民自觉规范言行,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