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崂山森林生态安全,
崂山区2月1日发布
《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
将在2月1日至5月10日,
对崂山部分山林实行封山管理。
据悉,崂山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在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浮山生态公园(崂山)、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条款予以查处;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知!
记者 |霍璟祎
来源 |青岛日报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