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3日10时起,将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兴元二路5号楼,辽源路街道佳木斯路60号3号楼4单元、5单元,镇江路街道汉口路88号盛世豪庭4号楼,台东街道长兴路58号、59号;胶州市九龙街道中仁·少海澜山小区,九龙街道兴华小区8号楼,九龙街道云华小区12号楼,九龙街道殷家村,九龙街道小海庄村,九龙街道法家庄村,九龙街道爱国村,阜安街道石油七公司家属院(南院)14号楼,阜安街道邮政局宿舍楼小区2号楼,阜安街道胡家庄小区3号楼,三里河街道奥园首府壹号9号楼,中云街道慧东府邸19号楼,胶北街道瑞祥苑2号楼,洋河镇姜戈庄村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