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5日8时起,将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劲松三路22号印象山12号楼1单元;城阳区流亭街道长城南路33号刘家台社区27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华城路255号东果园社区62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华城路255号东果园社区68号楼5单元,城阳街道文阳路北京口社区楼区7号楼4单元;胶州市九龙街道营海工业园路16号周家村小区1号楼,九龙街道郑州东路223号郑家小庄市场,阜安街道胶州东路175号东都花园西区6号楼,阜安街道郑州路121号供电公司小区,九龙街道卞家庄村,九龙街道卞家庄新村,九龙街道兰州东路492号云华小区9号楼,洋河镇魏家庄村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