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18时起:
将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35号2单元;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佰兴苑1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仲村新小区东区51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青威路8号后桃林社区41号楼1单元,流亭街道赵哥庄社区352号、353 号,流亭街道中川路113号北后楼小区9号楼4单元,城阳高新区合心路78号招商海德公学二期5号楼4单元划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富源一路3号浮山后二小区A7号楼二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莱州路北大花苑 7号楼,胶北街道濯砚泉路39号金湾花园除10号楼2单元之外区域,中云街道胶州西路277号怡和家园17号楼,三里河街道香港路269号香港花园A区8号楼,三里河街道池子崖村4号楼和5号楼,九龙街道撇车沟村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