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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举报线索58条,查处“炸街车”34辆!青岛交警精准打击整治“炸街飙车”

2023-09-01 23:19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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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8月份青岛交警落实举报线索58条,查处“炸街车”34辆。

8月18日19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某小区内停有两辆涉嫌改装排气炸街的小型轿车。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赶往该小区,发现其中一辆涉嫌改装的鲁B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核实,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系统。另一辆涉嫌改装的鲁U号牌小型轿车已经驶离了该小区,民警立即安排警力继续巡查,最终将该车辆锁定,经核查,该车辆也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系统。两名车主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民警依法对两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8月25日,市南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凌晨时分,澳门路附近经常有摩托车驶过,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惊扰市民休息。8月25日晚,市南交警大队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将正在澳门路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拦截检查。经查,该车非法改装了排气系统。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询问时,李某某称踩油门发出的轰鸣声,能吸引大家的注意,觉得很炫酷,因此自己找了一家修理厂将排气装置改装。驾驶员李某某因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8月30日,平度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有改装车在红旗路“炸街”扰民。接警后,民警立即布控,当天下午15时10分许,民警在青啤大道将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非法改装了排气系统。驾驶员张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8月31日,城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8月31日凌晨0点左右在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和山路、华安路存在骑摩托车炸街的违法行为。城阳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通过上述路段及其周边道路开展路面巡查摸排并调取周边道路视频监控,锁定了嫌疑车辆和人员。9月1日上午,民警在少山村山上一处简易板房内发现涉嫌炸街的白色摩托车,民警遂将该摩托车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26日20时10分,即墨交警段泊岚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致远路巡逻执勤时,发现鲁G牌照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排气筒轰轰作响,于是示意停车检查。经检查,该车排气筒存在明显改装痕迹,驾驶员李某称为达“炫酷”效果,将车辆排气筒内三元催化器拆除。8月29日22时,即墨交警文化路中队执勤人员巡逻至古城南门奎文街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奎文街由东向西行驶时传来巨大的轰鸣声,于是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排气筒存在明显改装痕迹,产生明显的噪音,驾驶员王某某对自己驾驶改装排气车辆供认不讳。两人均将被处以罚款 200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青岛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拨打122进行举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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