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0日讯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日前出台的《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海洋20条”)。该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发海洋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加大对“4+4+2”现代海洋产业和市场主体的支持培育力度,强化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和蓝色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覆盖面更广
“海洋20条”是《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以下简称“海洋15条”)的迭代升级版。2022年,青岛出台“海洋15条”,政策执行期间,创建了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4家,7家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评优秀,评选现代海洋英才30名,培育了一批高成长性海洋企业,支持国信养殖工船、海藻倍他葡聚糖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国家水产新品种13个,引进了中船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推动海水淡化规模达到34.5万吨/日,三年累计支出财政资金约1.311亿元,惠及企业、机构165家。
发布会上介绍,“海洋15条”作为青岛首部综合性海洋产业政策,有效提升了海洋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有力支撑了海洋经济全要素生态体系构建。该政策到期后,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对海洋经济的引导支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按照“有效政策加力、低效政策调整、无效政策退出”的原则,对“海洋15条”作了全面总结评估和系统完善修改,并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对全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政策进行了梳理借鉴,推出了“海洋20条”。
“海洋20条”共三部分20条具体政策。与“海洋15条”相比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覆盖面更广。保持原有政策框架基础上,在渔业品牌、海洋生物制造、海洋新能源、蓝色金融、海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创新和拓展,形成“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全链条支持体系。二是支持力度更大。政策期内总资金规模预计超4亿元,是“海洋15条”的3倍。三是保障体系更完善。提出“产业集聚区+金融+人才”三位一体保障模式和海洋特色金融机构培育机制。除资金奖补外,还通过政府专项债、场景开发、人才培养、用地用海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近年来,青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实施“海创计划2.0”版,支持青岛哈船智控科技等25家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加速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重点投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等现代海洋产业及蓝色经济项目,推动海程邦达、百洋成功上市,中加特电气、中船海洋等17家企业被评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2023年以来,青岛统筹财政资金约77亿元,持续壮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作为“海洋15条”政策的升级版,“海洋20条”三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将有效促进海洋领域人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海洋产业升级
科学高效的政策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海洋20条”推出了一系列举措,聚力做强现代海洋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渔业是青岛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在水产种业、深远海养殖等方面全国领先。但是,青岛在传统渔业改造提升、现代化远洋捕捞等领域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海洋20条”以“补短板、增优势”为目标,鼓励引导现代渔业向深远海和高附加值迈进。例如,对大型养殖工船的奖补,由“海洋15条”的按总造价15%提升为30%,加大对设施渔业装备化改造的奖励。新增“纳入国家级、省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的区域公用品牌分档激励”的渔业品牌专项措施。
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围绕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四个新兴产业,“海洋20条”以“拓领域、优结构”为目标,从现有政策未覆盖领域、角度切入,提出针对超大型油船、新能源动力船舶等高技术船舶和深水钻井平台、水下采油树等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的支持措施;新增海洋化妆品产业奖补政策,形成“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的支持体系;围绕潮流能、波浪能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趋势,明确鼓励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深远海养殖融合发展支持导向;同时,加大了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用海支持力度。
助力未来产业加速领跑。未来产业是体现城市竞争力和引领性的“必争之地”。针对海洋人工智能、海洋物联网和深海开发等未来产业,“海洋20条”从“建生态、强应用”出发,构建从科技攻关、示范应用到场景开放的支持体系,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同时,注重发挥蓝色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争取山东省服务业资金,对海洋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进行定向支持,培育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服务“4+4+2”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海洋20条”还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企业培育、集聚发展等多个维度予以保障。特别是新增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支持政策,对新获评省级、市级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的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服务、产品应用场景建设等领域,同时集聚区内重点项目还可以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范围,聚力打造产业发展的“强磁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