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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青岛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

2025-12-23 07:42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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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为打造新时代“工匠之城”筑牢法治根基

全国首部!青岛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

作为底蕴深厚的工业大市、制造强市,青岛的工业发展史也是产业工人的奋斗史。从“上青天”到“五朵金花”,再到重塑制造业新优势,一代代产业工人扎根一线、创新创造,为打造“工匠之城”、赋能产业发展注入了澎湃动能。

近年来,青岛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通过建机制、搭平台、出政策等一系列举措,着力锻造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目前,青岛有220余万名产业工人,其中大国工匠7人,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工匠588人次,带动各级培育工匠人才1万余名,技能人才总量176.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3.9万人。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12月19日,青岛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继2023年作出决定,将每年7月26日设为“青岛工匠日”之后,通过地方立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又一关键成果。《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全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筑牢法治根基,助力打造新时代“工匠之城”。

地方立法,厚植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沃土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全国来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处于调研推进阶段;对地方而言,专门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题的地方性法规,青岛的《条例》尚属首件。

“通过立法,有助于破解改革进程中的难题,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法治在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方面的作用,确保国家战略在青岛得以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说。

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力量。青岛市“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培养产业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壮大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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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工会系统聚焦提升产业工人社会尊崇感和职业吸引力、畅通向上发展通道、构建技能形成体系等现实问题不断破题,通过顶层设计通盘布局、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全力打造新时代工匠之城,为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干事创业厚植沃土。”青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潘思晓说,当前,青岛正处于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条例》的出台,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务实之举。通过立法手段,健全完善制度安排,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合力,激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作为具有首创性的地方立法,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力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研讨、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10个区(市)和30余家企业的产改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先后赴厦门、深圳、佛山、宁波等地学习考察,多次征求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39个单位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共6章42条,包含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从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

“这一立法成果具有显著的首创性和引领性,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范例,在地方立法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领域先行先试,具有标杆意义。”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宋保振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应结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完善产业工人思想引领、素质提升、建功立业和维权服务等机制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提供有力的技能和人才保障。

完善制度,打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天花板”

从新中国第一台蒸汽机车在青岛四方铁路工厂下线,到纺织工人郝建秀创出“郝建秀工作法”;从“金牌工人”许振超荣获“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到中车青岛四方首席技师周勇等普通工人成长为行业标杆……一颗颗“匠心”托举起“青岛制造”的金字招牌。

今年9月,第三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行,青岛有3人被认定为2025年大国工匠人才,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管益辉是其中之一。他先后参与“和谐号”、时速350公里“复兴号”动车组研制,创新探索出一整套高精度微变形控制工艺和系统化加工解决方案,被赞誉为“给高铁造‘膝盖’的大国工匠”。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电焊工仲积峰荣获2025年青岛大工匠。

近年来,青岛持续贯通工匠人才引、育、管、用全链条的人才生态链,深入实施“青岛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持续完善工匠人才梯次培育体系,构建起“青岛(大)工匠”“齐鲁(大)工匠”“大国工匠”三级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建立“4+1+1+N”职工赋能体系,建成以省级、市级、区级工匠学院为主体的工匠学院矩阵;完善“新八级工”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新出台的《条例》把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章,从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产教融合、企业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例如,加强重点人才培养,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优化载体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企业职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工人教育培训;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建专业,合作举办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机构,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企业责任,鼓励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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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方面,《条例》着眼于贯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制度保障,着力打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天花板”。

一方面,规范职业等级序列,实施以学徒工、初级工至首席技师为序列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另一方面,打破发展壁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技能等级与学历职称、技能岗位与其他岗位间的协调发展、横向贯通。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作为一线产业工人,市人大代表、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管线预制作业部一车间副主任李晓鹏最关注的就是《条例》中关于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有关的内容。“《条例》提出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体系,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精准回应了工友‘学技术有渠道’的诉求。关于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贯通的制度设计,打破了职业发展壁垒,这些都是我们关心关注的职业发展问题。”李晓鹏说,这些着眼长远的措施,将有力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

搭建平台,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造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青岛通过搭建创新平台、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等,充分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青岛市职工创新创业活动周期间,集中展示职工创新创业成果和技能绝活。

青特集团“青岛大工匠”王京京领衔的“创新工作室”,取得了36项创新成果,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0余项,三年累计为公司增加效益近2亿元;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李延丰命名的创新工作室,克服多方困难,在14天内完成德国设备控制系统的升级,为公司节约近百万元的改造费用……

近年来,青岛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职工创新创造体系,推动高技术人员重大技术攻关创新和普通职工群众创新活动“两手抓”,深入开展职工创新创效大赛、“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培育市级以上全员创新企业84家,创建市级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94家,创新型班组180个、职工创新能手140名。

“在青岛这片创新创造的热土上,广大产业工人开拓创新、精益求精,实现了由‘工’向‘匠’的跃升。”市人大代表、山东港口青岛港首席技师郭凯认为,《条例》中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竞赛成果与晋升挂钩以及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让产业工人技能有价值、发展有奔头,将进一步激励产业工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将人才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

在软控装备产业园,技术人员正在组装调试智能化轮胎成型机。赵建鹏 摄

《条例》围绕健全激励机制,搭建建功立业平台,提出三项关键举措——

搭建竞技平台,提出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举办各类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鼓励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并将产业工人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激励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在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决赛上,青岛职工表现亮眼。

强化工匠培育选拔,由工会组织做好工匠人才培育选拔,鼓励企业建立工匠培育工作制度,支持产业工人参加工匠人才培育选拔活动。

支持创新创造,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业工人开展“五小”创新创造活动;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期权、分红以及成果命名、表彰等方式,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产业工人在工作中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

此外,《条例》还围绕产业工人权益维护作出具体规定,从保障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才权益以及健全维权机制等方面明确权益内容,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让广大产业工人和工匠人才有“面子”更有“里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首席记者 刘佳旎)

为全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筑牢法治根基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共6章42条,包含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从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

提高队伍技能水平

加强重点人才培养,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

优化载体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企业职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工人教育培训。

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建专业,合作举办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机构。

落实企业责任,鼓励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岗位。

畅通向上发展通道

规范职业等级序列,实施以学徒工、初级工至首席技师为序列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打破发展壁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技能等级与学历职称、技能岗位与其他岗位间的协调发展、横向贯通。

搭建建功立业平台

搭建竞技平台,提出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举办各类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鼓励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并将产业工人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激励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强化工匠培育选拔,由工会组织做好工匠人才培育选拔,鼓励企业建立工匠培育工作制度,支持产业工人参加工匠人才培育选拔活动。

支持创新创造,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业工人开展“五小”创新创造活动;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期权、分红以及成果命名、表彰等方式,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产业工人在工作中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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