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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相关办法 建设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

2025-12-24 07:27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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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出台相关办法,按照特色鲜明、专业突出等原则——

聚焦八大产业,建设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青岛市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助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围绕行动方案部署,《办法》进一步细化集聚区认定标准、管理规范、保障措施等,推动新区海洋产业特色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

《办法》聚焦新区“1+3+3+1”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出将梯度化组织申报一批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园区);围绕培育机制完善、资源链接、基础设施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好集聚区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年度化做好集聚区发展评价工作,推动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办法》确定了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认定与管理各项标准。根据新区产业发展基础,《办法》提出聚焦8个重点产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系统谋划船舶海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等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构建特色鲜明、专业突出、集聚明显、承载功能较强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每个重点产业培育建设1至2个集聚区。

按照《办法》,新区将集聚区分为创建类和认定类两类。并对可申报集聚区主导产业数量、标志性引领性项目、规模以上企业、集聚度等指标设置门槛,认定类特色产业集聚区则需满足两年内实现在谈项目6个以上、新签约项目6个以上、新开工项目6个以上、新投产项目6个以上,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6个以上。

围绕培育机制完善、资源链接、基础设施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新区将建立完善集聚区主导产业培育机制,探索建立注册申报、知识产权、人才服务、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中心,做好集聚区企业发展保障。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加强创新资源集聚的各项措施。新区将支持集聚区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搭建集聚区企业与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桥梁,大力引建概念验证、中小试基地、检验检测、标准验证、设备共享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鼓励集聚区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高水平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集聚区扩容提升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库,面向海洋领域引育储备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支持集聚区申报高层次人才,梯度化引育海洋人才,打造“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孵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海洋创新创业共同体,建立起“产业需求+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创新生态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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