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东)今天,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已于8月9日刑满释放。车祸中的受害者之子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并未与其联系。赵勇提起的“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之诉延期开庭。
2015年10月6日,赵勇的父亲被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其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文件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公告,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而对黄淑芬做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从2017年11月25日开始执行。至2017年12月10日拘留日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
2018年6月27日上午,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黄淑芬已于2018年8月9日刑满释放。
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未联系他。他仍在等待法院的消息。
“经过执行局和律师半年的搜集和整理证据,大量的工作结束后,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如果成功会按判决份额执行。”赵勇在2018年7月19日表示,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本该案定于2018年8月13日开庭。赵勇收到消息,开庭日期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