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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老师用书拍学生被拘5天 家长不接受道歉将提诉讼

2018-08-18 15:31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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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一辅导机构老师因在课堂打骂学生而被拘留5日”一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该学生父亲姚先生近日接受采访时称,将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付出相应代价”。

8月13日,涉事辅导机构负责人韩林(化名)告诉记者,已对学生家长多次道歉,但对方不接受。韩林称,“一个50多岁的老师会无故就‘拍’这个学生吗?现在老师动辄就成为众矢之的,光有教育的责任,没有教育的‘权力’。”

同日,临沂市兰山区派出所新闻宣传部表示,涉事教师目前已经回家,但对于量刑标准及案件内容不方便回应。

据了解,涉事老师为郯城新建初级中学的英语老师,此次暑期培训属于课外兼职。对此,兰山区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新建初级中学为民办学校,老师在外有偿补课属违规行为,将告知市教育局进行处理。

家长:伤情不重,但伤害心灵健康

“老师不仅辱骂了孩子,而且还动手打人,为人师表,以暴制暴,这合适吗?”被打学生家长姚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天(8月7日)上午10点左右,女儿正在参加英语辅导课程,有学生在课堂上说话,授课老师李某随即称“谁说话谁就是狗”。

“我女儿听到后,就在下面小声嘀咕了一句‘现在的老师素质都这么高吗?都可以骂人了是吗?’老师听到这句话,就指着我女儿说‘你在说什么,你是狗’。”姚先生说,授课老师被激怒后,不仅多次骂女儿是狗,还用书本“击打”孩子。“当时我女儿给我发信息,让我过去,我在联系了辅导班的另一个老师后就赶紧赶过去了。”

姚先生表示,事发后,涉事教师非但没有道歉,辅导机构的负责人还称“我看打得不严重啊,不就是打了两下子,这还叫打吗”。“他们只说监管不到位,但没有人关心孩子的身体和情绪,没有一个人给我的孩子赔礼道歉。”姚先生告诉澎湃新闻。

在协商无果后,姚先生选择了报警,并送孩子就医。其向记者提供的医生诊断证明和伤情鉴定显示,学生“左上臂软组织挫伤”。他也认为孩子的伤情并不严重,但此事“对孩子的心灵伤害很大”,“我们一开始只是想简单沟通一下,没多大事儿就完了,但这个老师态度一直很恶劣,根本没有谈判的诚意”。

最终涉事教师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自8月7日起)。

涉事教师已有道歉,家长不接受

8月13日,在涉事老师拘留惩罚结束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涉事教师,均未获回应。对此,辅导机构负责人韩林(化名)表示,目前教师情绪不太稳定,在派出所时多次称“不想活了”。

“这件事,老师的做法肯定是欠妥的,但当时的情况也不是像家长说的那样。”韩林称,上课时涉事学生在下面讲话,被老师批评后却不承认,“后来老师没讲一句话,她就说‘狗在说话,狗在说话’,这才惹怒了老师,用手里的书拍她”。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任何原因,一个50多岁的老师会无故就‘拍’这个学生吗?”韩林告诉记者,事发后,辅导班工作人员即对学生家长进行道歉,事后机构负责人、涉事老师也在电话中以及在派出所里作了道歉。“老师是没有及时道歉,因为当时老师也觉得很委屈,但后来有过三次道歉,学生家长都不肯接受。”

对此,姚先生称,辅导机构的道歉“毫无诚意”,针对老师的处罚结束后,将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打人者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姚先生说。

此事被上传至网络后,引起了广泛议论,有网友认为“家长应该保护孩子,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伤害”,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惩罚过重”,认为“老师管教孩子很正常,被拘留就太夸张了,以后的小孩要无法无天了”。

对此,韩林也为涉事老师表示不公平,“现在老师动辄就成为众矢之的,到底是谁的过错呢?现在老师光有教育的责任,没有教育的权力。老师‘要管’的话不好管,不管的话良心难安,也会关系到老师的师德问题,整个社会都与你为敌。”

老师打骂学生至软组织受伤,是否需要警方介入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惩罚?对此,8月13日,临沂市兰山区派出所新闻宣传部表示,涉事教师已经回家,对于量刑及案件内容“应当事人要求,不能接受采访”。

8月10日,兰山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工作人员则表示,教育局已经介入此事,但由于学生家长已经报警,公安部门介入,目前教育局也在等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等老师处罚结束,我们会再进一步调查”。目前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据了解,涉事教师为郯城新建初级中学的英语老师,已有30多年的教学经验,此次暑期培训是属于课外兼职。对此,兰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民办教师在外有偿补课,属于违规行为,会告知市教育局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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