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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空调漏电楼下男童触电身亡 空调主人:厂家担责

2018-09-11 14:21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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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楼上空调漏电楼下小孩触电后身亡谁的责任?都相互扯皮)

9月2日,巴中市城区一小区小孩在阳台收衣服时,触碰防护栏后触电,妈妈快速将小孩从防护栏救下,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因救治无效后死亡。

事后,警方和电力人员等到房屋内检查,发现5楼上空调外机外壳带电,空调外机固定支架和楼下铁防护栏相接触后,导致楼下防护栏意外带电。经了解,5楼住户空调2008年购买,在7月份,意外停机,不制冷,后两次维修。9月2日事发后再次维修。

5楼住户认为应该是空调质量出现问题,厂家应该承担责任。巴中空调销售方则表示,自己只是销售,与自己没有关系,而售后服务方认为,整个过程中维修人员没有过失,如果说是空调质量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质检)的权威鉴定。目前,小孩已经尸检,家长已请律师正式和三方衔接,有可能走法律程序。

楼上空调漏电楼下男童触电身亡多方扯皮推卸责任

小孩收衣服触电

母亲救下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月2日当天早晨,吕红梅和两个儿子在家,早饭后,两儿子写作业,她把家里被子放在洗衣机里洗。

6岁小儿子小宝(化名)写完拼音后,闲着没事跑到厕所门口看自己洗衣服。吕红梅“喊他帮着拖地”,小宝把客厅拖了两下,10岁的大儿子小志(化名)作业做完,出来帮着弟弟拖地。

吕红梅对小宝说:“那帮我收衣服嘛”,话说完,小宝就沿着走廊到屋后的阳台去收衣服。

小志介绍,他从客厅提着桶水打算到厕所倒掉,通过走廊时,看见小宝在阳台防护栏上,“一手抓住防护栏栏杆,一只脚在阳台上,头仰起”。小志喊了两声“小宝”,没有答应,吕红梅听见小志在喊小宝,自己从厕所出来接着喊了两声,小宝仍没有答应。接着,两母子向屋后阳台走去,小志翻越上阳台打算上去抱小宝,吕红梅从另外一边想去抓小宝的脚,“一摸,被麻了一下”。

“当时,我刚爬上窗,就感到脚发麻,就跳下来了。”小志说。随后,小志跑过去把吕红梅抱住,说有电,不让她上阳台。

吕红梅介绍,她急忙拿出电话拨打了110,让小志到客厅去报警,自己试着再一次抱小宝未成功,然后用晾衣杆刨,小宝还是未动。最后,吕红梅选择了自己爬上窗台,两手从身后快速将小宝身体抱住,从窗台跳到屋内,“从事情发生到把小宝抱下来,前后不到两分钟。”吕红梅说。

小宝抱下来后,放在屋内的地上,吕红梅用手卡小宝的虎口,摸他的脸,按心脏等都没有反应,随后她才抱起小宝出门找医生。走到楼下,吕红梅听了邻居建议把小宝送附近的巴州区人民医院抢救。

据巴州区人民医院的抢救记录显示,9月2日9点26分小宝入院,9点42分由巴中市中心医院急救医务人员进行抢救,10点25分,巴中市中心医院抢救医师宣布小宝死亡,随后法医介入,将小宝遗体送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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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梅指小宝触电的位置

楼上空调外机带电

楼下防护栏仪器检测有200伏

吕红梅介绍,小宝去世之后,自己从医院往家走,发现家门口有民警不让自己回家,“说有电”。通过介绍,吕红梅才和民警进入自己家中。

吕红梅介绍,当时民警用电笔接触防护栏,自己看见电笔灯发亮,说明防护栏上有电,然后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用仪器测量有190多伏的电,“把自家的用电总闸关了检测,还有电”。

楼上空调漏电楼下男童触电身亡多方扯皮推卸责任

▲空调外机支架和防护栏的连接处

记者从巴州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东供电所了解到,当天,有3名电力工作人员赶往吕红梅家中,用电笔检测防护栏确实带电,然后用仪器测试有196-204V的电压值,通过检查,窗户防护栏附近并没有明显的电线线路通过,就只是在雨棚上方,看到一个空调外机,是楼上住户所有。

民警和电力工作人员来到5楼住户李彩元家,在其屋后空调外机的外壳上用电笔检测带电,用仪器测试电压值也是196-204V。工作人员说:“通过观察,是(空调)外机支架下方和雨棚或者防护栏接触传电,导致楼下防护栏意外带电。”

随后,电力人员将5楼客厅空调关闭之后,外机壳检测没带电,4楼防护栏检测也不带电。然后,把空调的开关关闭,派出所民警再次确认,排除隐患然后撤离,“整个过程,派出所民警全程录像。”电力人员说。

5楼户主李彩元介绍,出事之后,电力工作人员检测说的有电,用电笔检测空调外机壳,电笔的灯确实亮了。

李彩元说:“有的160伏,最高200伏,证明空调外机漏电,自己亲眼看到。”

在9月2日下午,李彩元联系空调售后服务的师傅,再次前来维修,修好后。李彩元把空调开关拔掉,一直不敢用了。

谁来负责?

三方表示都没有责任

小宝触电后死亡,巴州区警方介绍,已经排除刑事案件,但是谁应该为小宝的死亡负责,几方表示都没有责任。

李彩元介绍,家中客厅志高空调是2008年购买,在今年7月因为停机不制冷,维修过两次,因空调维修一直是志高维修部,维修两次都没有发现漏电。

自己空调的外机壳漏电,导致楼下小孩出事,李彩元表示,这个事实不可否认,但说到责任,李彩元说:“是机器的问题,责任应该在厂方。”因自己不晓得空调有没有报废时间和使用极限,如果有使用极限的话,修理的时候修理工应该提醒空调不能用。

记者找到巴中志高空调的销售商,负责人杨波介绍,自己只负责销售空调,空调的保质期只有6年,不管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出问题了都应该找售后服务。

杨波说:“这个和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负责销售,因为现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分开的。”

而巴中志高空调售后服务负责人胡敏介绍,9月9日,自己到李彩元家去看过空调,整个过程中维修人员没有过失,如果说是空调质量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质检)的权威鉴定。

鉴于三方的说法,小宝父亲杜君表示,以上三方都应该有责任,目前律师正在和三方衔接处理,期待协商,并有个结果。另外,杜君和家人也在等待小宝的尸检报告出来,如果长时间没有协商结果,有可能选择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如尸检报告确定触电死亡空调所有人要担责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小孩尸检报告出来后,如果是确定小孩触电死亡,楼上住户(空调所有者)是有责任的。空调属于楼上住户所有的私人财产,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了楼下小孩触电身亡,他应该负有责任。

陈小虎介绍,作为受害方来说,直接找楼上住户(空调所有者)应该是有依据的,至于楼上这家户主(空调所有者)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那么他可以去找商家和厂家。另外,如果小孩自身有疾病,被电击只是死亡的诱因,楼上住户(空调所有者)也应该承担责任,有可能不是主要责任。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介绍,如果尸检报告确定是小孩触电死亡,应对现场保护,通过电力机构的认定,确认是楼上空调外机漏电导致楼下防护栏意外带电。

蒋健认为,楼上住户(空调所有者)、商家和售后服务三方都有责任,建议死者家属可将三方作为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要协商解决比较难。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让地方的有关门部门牵头将几方组织在一起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最好,不行的话再选择走诉讼的方式,结合证据,让法院认定,三个被告中谁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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