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的王大妈想见见在杭州的儿子,但儿子一直不接她的电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本以为,王大妈与儿子有争执,儿子赌气离家出走,王大妈却表示另有隐情。她有三个儿子,怀小张(化名)时,由于是超生,小张一岁左右,便被养父母抱走。
王大妈说:“今年他有三十五岁。大学读出来之后挣钱挣了十多年了,五十五万一年,(你想让他来孝敬你?)对,我也没有办法了,有办法不会找他的。”
王大妈说,她身体一直不好,得过脑梗,腿脚不方便,生活艰难自理,自己看病花去一部分钱,老伴因病去世也花了不少钱,其他儿子因生意失败,生活拮据,她曾多次联系被抱走的那个儿子,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王大妈表示:“米饭烧一点,吃一天,早晨煮过之后吃一天稀饭。我在这边吃菜。菜干头菜汤泡泡,我儿子说我们就算去要饭也让你吃饱,没办法,亲戚那边借点钱维持生活。”
送走的子女,还有没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呢?
相关律师表示,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
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华锋说:“如果说通过正规程序办理了收养关系,那么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是自动解除的,那就是没有赡养义务。这个赡养义务是子女与养父母建立起来的,如果没有办理合法收养程序的话,在法律上也不是很清晰,我个人还是建议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赡养义务对应的是抚养义务,不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子女长大后,也就无需承担赡养义务,当然,这是法律给出的解释,但从道义上讲,不管是生育还是养育,我们都该尽到做子女的责任,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请大家不要轻易评判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