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2018年多事之秋的祥源文化(600576)及控股股东,进入2019年再次面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局面,近日再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公开谴责。而在2月15日,祥源文化和赵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被认为是“缓兵之计”,因为截至2月19日,祥源文化共有511起官司再打。2月21日,5名重庆股民状告赵薇和祥源文化案件也将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祥源文化再遭公开谴责
2月2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对祥源文化、其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及祥源文化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予以公开警告。公告显示,上述三者主要存在两项违规行为:重大收购事项披露不及时;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12月31日,祥源文化与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快屏”)约定以上海快屏2016年承诺净利润(7000万)15倍市盈率的对价,即不低于10.5亿元,收购其10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占祥源文化2014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然而,祥源文化于2016年6月18日才披露收购上海快屏100%股权的重组方案。如此影响市场及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
值得注意的是,祥源文化公告信息的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规行为已经算是“老手”。
2018年11月,祥源文化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及其直接负责人赵薇、黄有龙就收到上交所公开谴责。彼时的龙薇传媒与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的股份转让事项中,在筹资计划、款项支付等方面均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同年4月,祥源文化还曾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对龙薇传媒通过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信息披露存在的虚假记载,给与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及赵薇采取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共500余起官司遭索赔6000余万
祥源文化公告显示,2019年1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对17名自然人股民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合计48万元,赵薇对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月15日,祥源文化和赵薇上诉,不服一审判决,在最后期限递交上诉,可以说是“缓兵之计”。
2月16日,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例判决的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2月15日接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祥源文化和赵薇已经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状是邮寄送达,预计下周一收到。
1月19日公告还显示,公司已累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除1件已撤诉,累计诉讼金额达6054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余尚未开庭。
据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独家获悉,因受祥源文化虚假陈述一案影响导致炒股亏损,5名重庆股民将赵薇和祥源文化告上法庭,案件将于2月21日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月21日,截至记者发稿时,祥源文化收4.35元/股,涨幅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