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比国内全年GDP总额的70万亿的工程是个体企业持有?为了展示公司的实力,陕西一男子吹了一个最终让自己进监狱的牛皮。他声称自己持有造价70万亿元的工程,并伪造1.2万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虚构的材料很快被当地银行行长识破。
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4月19日发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了解到,上述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叫谢乃强,一审法院查明案情后,认定谢乃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0元。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谢乃强系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28日到库尔勒市筹备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同年5月9日成立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担任该分公司负责人。
谢乃强对外声称,持有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范围内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工程造价70万亿元。为推进“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及筹集公司周转资金,亦为取得不明真相的群众相信,谢乃强伪造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支行营业部出具的《存款证明》及《对账单》两份,金额为1235371081597.27元,并向前来洽谈工程的群众出示,虚构其公司较强实力。
70万亿的工程有多庞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约为74.4万亿,2017年的GDP约为82.7万亿。
2017年3月份,谢乃强拿着资料来库尔勒当地农业银行办理开户,并向该行行长崔某表示,其在巴州有较大的工程项目投资,有2800万元要存到银行,谢乃强还给崔某看了那张1.2353万亿的存款证明和对账单。
“这两张银行凭证是假的。”崔某一眼识破,他说,因为银行有规定,公司的对账单必须是开户行才能出具,注册地才能在银行开户,异地不能在银行开户,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安,但对账单上的公章是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所以是假的。
裁判文书显示,事实上,这张1.2万余亿元的存款证明及对账单是谢乃强花了300元找人伪造的。
据谢乃强供述,“2017年10月15日左右,我在北京丰台区北大地立交桥的桥墩处找一叫老黄的人办理的,当时我给他300元钱。伪造存款证明和对账单的目的就是到库尔勒市给想干我公司土石方工程的人证明我公司的实力。我公司有了实力,他们才会找我承包我在巴州的土石方工程,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我就可以向他们借钱了。”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谢乃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0元。
宣判后,谢乃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
巴音郭楞中院认为,上诉人谢乃强具有伪造金融票证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使用伪造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支行营业部《存款证明》及《对账单》虚构公司较强实力,并向前来洽谈工程的群众出示的行为,侵害了金融票证的公共信用,符合伪造金融票证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谢乃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予以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