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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到超市买生活用品时,三岁女儿闹着要买奶粉。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便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先后三次从超市偷了9罐奶粉。最终被超市发现,并被警方抓获。
经鉴定,这对夫妇盗窃的9罐奶粉价值11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他们盗窃奶粉是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食用,主观恶意和社会危险性较小,且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及时赔偿了超市的损失,最终江苏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10月1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该省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的相关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依法对生活困难盗窃奶粉的年轻父母不起诉案”位列其中。
时间拨回到2019年元旦前夕,张家港市一大型超市在清点、盘货时发现,有9罐某品牌的奶粉不知所终。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发现,一对男女嫌疑最大,他们带着孩子,将奶粉径直从超市带走未付款。超市随即报警。
警方很快锁定了小姜和小兰夫妇,并在郊区一间昏暗拥挤的出租房内将二人抓获,还查获了9罐奶粉,其中7罐已被食用。
2019年1月,案件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杨扬琴审查了卷宗,对犯罪嫌疑人小姜和小兰进行了讯问。
“第一次盗窃,夫妻俩曾有过争执,但是面对孩子的饮食需求和经济压力,还是采取了盗窃这样一种错误的方式。”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杨扬琴介绍。
后来,杨扬琴实地走访发现,小姜夫妇都是90后,他们带着三个孩子“蜗居”在郊区一间简陋的屋子里,面积只有10平方米左右,日子过得十分清苦。大儿子刚读小学,女儿仅两岁,妻子小兰刚产下一子。丈夫小姜曾开过小吃店、送过外卖,收入一直不稳定。在妻子怀孕后,无法持续外出工作,生活捉襟见肘。
根据相关案件材料,2018年底,小姜和小兰带着三岁大的女儿在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时,女儿指着奶粉带着哭腔说:“妈妈,奶粉,要喝。”
看着女儿渴望的眼神,小姜伸出手就想去买。但当看到货架上的价格标签时,又迟疑了。“要不,干脆偷一罐给她尝尝?”他侧身轻轻对妻子小兰说。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小兰趁人不备,在丈夫的掩护下迅速将奶粉藏在自己的黑色背包内,后将其余物品结账离开。
“刚开始把奶粉偷回家后,很愧疚,也很不安。但是看到女儿喝到奶粉那么高兴,我们也就没再多想。后来,发现没有人追查,就又去偷了两次。”在讯问中,小姜和小兰都对检察官表示认罪悔罪。
经鉴定,小姜夫妇三次所窃9罐奶粉价值人民币11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符合起诉条件。到底诉还是不诉呢?
“小姜夫妇盗窃次数刚及入罪标准,具有初犯、认罪认罚及主动赔偿损失等多种可以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我提出不起诉的审查处理意见后,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获得其他参会检察官的认同,大家一致认为对姜某松夫妇不起诉,不仅符合法律规定,更能体现司法温情。”员额检察官杨扬琴说。
今年4月18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小姜夫妇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中小姜、小兰均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