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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堵消防通道: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惹怒全网

2019-12-05 15:27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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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某小区深夜建筑物外墙突发大火,有私家车主被质疑阻碍小区消防通道,导致初期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惹怒全网!

12月2日晚,辽宁沈阳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突发大火,导致5层以上楼体烧焦。经过3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明火连夜被扑灭,298户居民被紧急疏散转移,未发现人员伤亡。但有关人员表示: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材料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及时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导致几分钟内火就蹿到了楼顶。

群众:“就等你下来呢,这人找不着啊!你看这车咋进来的,全给你录着呢!”

车主:“随便,你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你防火通道就这一个啊?”

群众:“消防给你原话你这车档碍了,懂不?你等法院吧!”

这是当晚这辆挡住小区消防通道的私家车主与在场质疑群众的激烈交谈,虽然当时大家都有些情绪失控,但其中的一句楼上着火和我有关系吗?使其成为这几天网上流行的一个高频词。

不少网友在网上发表评论表示应该有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震慑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记者从沈阳市应急局获悉,目前,本次火灾的善后安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对于阻挡消防通道的私家车主该如何处理?沈阳市消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取证认定阶段,有了明确的说法后该车主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工作人员:“我们还在核对这事,因为这里面需要一些问题界定,比如这(条路)到底是不是消防通道,有个取证的过程才能执法。”

万幸的是,这起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但是显然,如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部门会更快的控制火情。有网友点评说:“堵塞消防通道等同于谋杀”。话说的很重,但也引发不少共鸣。

“最多罚款500”

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

违法成本太低

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到底该如何认定?现行法律的相关处罚是否过轻,威慑不够?当一个区域或者是道路被确定为消防通道,意味着什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奚鹏分析:“通常意义上,我们消防指的‘消防通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火灾发生过程中用于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第二种情况指的就是用于消防车通行的消防车通道。均是以保证畅通,不能被占用、堵塞、封闭为前提。能够保证火灾发生的时候,被困人员能够顺利的疏散,救援车辆,能够通过消防车道靠近着火建筑实施扑救行为。”

奚鹏曾经是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中校警官,专业从事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20年。占用消防通道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奚鹏:“根据现行的法律,如果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可以援引消防法进行处罚,单位一般是责令改正,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一般是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奚鹏:“一般治安处罚的情况是警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如果把车停到了消防通道上,影响了消防车的进入,导致火灾无法及时的扑救,车主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现行法律的处罚很低。

朱巍:“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只是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时候,车主才承担刑事责任等重大法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事故,或者停一会就开走了,最多也就只是500块钱的罚款。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违法成本确实是太低了,火灾这样紧急的事故无时无刻都可能存在,所以保持这种消防通道的畅通是业主的法律责任,也是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堵塞消防通道等于阻碍救援

应加重惩罚

堵塞消防通道就等于阻止生命救援,其危害性比高楼抛物可能还要严重。前不久,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有媒体概括成“高楼抛物‘入刑’”,堵塞消防通道是否可以仿照这个处罚?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朝勇律师认为,“入刑”这种说法不准确。

王朝勇:“它不像危险驾驶罪专门增加了个新的罪名,最高院的意见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的适用:如果是故意高空抛物,可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针对特定的人,根据后果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包括现在楼道内消防通道堵塞,如果要入刑就必须增加一个新的罪名。”

一种行为可能造成非常大的社会危害性,造成严重后果,才会以刑法来调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道是否应当“入刑”?

奚鹏分析:“有待于商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能就会导致严重的人身损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从这样的一个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较从前更为突出的显现出来。这样就有必要上升到刑法调整的范围内。”

有的物业公司喊冤:业主偏往消防通道上停,管不了。

王朝勇认为:“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过于自信,认为出不了事,好多重大火灾(的发生),(都是)以为没事结果出大事。”

朱巍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物业公司责任。

朱巍:“建议将这种占用消防通道的处罚力度适当提高,赋予物业公司更多的管理权限,而且要求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办法做好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物业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文字:徐志强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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