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志海) 12月4日22时许,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执勤,拦下一辆安徽牌照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一身酒气,涉嫌饮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刘某带至检查站大厅,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刘某称他从安徽到镇江见朋友,高兴之下喝了一些啤酒,随后跟随朋友一起去景区游玩。21时左右,他们结束行程,刘某便驾驶机动车打算回安徽,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他觉得喝完酒已经过去几个小时了,路上也不一定有警察检查,便心存侥幸驾车上了高速,结果到了沪蓉高速南京收费站时被发现。刘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