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乐极生悲酒驾被查
扬子晚报网6月18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袁青青 杨百洋)喜提新车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埠镇男子李某却因此兴奋过了头,在与朋友喝酒庆祝结束后,朋友将其送到村头,之后李某竟趁着酒劲开车回家,结果被在路上执勤的交警查个正着。
6月15日2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塔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还未上牌的新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例行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只见驾驶员脸色通红,眼神躲闪,大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立刻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李某(男,38岁,白塔埠镇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今天高兴啊,上午刚去4S店提了新车。”经询问,驾驶员李某交代,当天刚提的新车,因为高兴便宴请朋友出来吃烧烤喝酒庆祝,席间啤酒、白酒都喝了一点。饭后未喝酒的朋友开车将其送到村头,李某认为都到家门口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便冒险酒后驾车,没想到被在村道上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刚提的新车只能停在家里了,也没法开了,我现在悔恨不已。”
最终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